九旬老人找老伴后反悔想要回赠与房子,法院驳回
发布时间: 2024年08月29日11:06:42
本文有445个文字,预计浏览时间2分钟。
新闻晨报8月28日报道,谈老(化名)是一位出生于上世纪20年代的上海高龄老人。因为和子女关系不佳,2005年,谈老与同事顾明礼(化名)一家,签订了《赡养及财产赠送协议》。在这份协议中,谈老表示,自己一旦过世,房屋及家中所有物品均归顾明礼夫妇所有。2004年前后,谈老还曾立下遗嘱,“我的房屋及家中所有设置、物品全部归顾明礼夫妻所有。
”2018年,在双方建立了赡养关系14年后,时年93岁的谈老找到了老伴。此后,谈老曾在2019年、2021年数次向法院提起诉讼,表示自己从未知道自己的房子已经被过户到了顾家人名下。希望法院能够判决此前的《房屋转让合同》无效。上海法院经审理指出,谈老与顾家人之间成立附赡养义务的赠与关系。
谈老此次撤销赠与之举,实质并非顾家人不愿意履行赡养义务所致。因此,谈老以顾家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为由,提出撤销赠与,缺乏事实依据。综上,对于谈老的诉请,法院未予支持。
法官指出,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,养老问题日益突出,个人通过合同等方式建立赡养关系,不失为社会养老机制的一种有益补充。本案原告系高龄老人,在无亲人照顾的情况下,与同事建立附赡养义务的赠与关系。赠与不可随意撤销,本案中,在被告已照护原告多年,且房屋已经赠与被告的情况下,原告因自身婚姻变化,多次至法院诉讼,欲要回房屋产权,实属有违诚信及和谐社会善良风俗。
需注意的是,法律赋予赠与人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撤销赠与的权利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663条规定,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: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;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;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。
”2018年,在双方建立了赡养关系14年后,时年93岁的谈老找到了老伴。此后,谈老曾在2019年、2021年数次向法院提起诉讼,表示自己从未知道自己的房子已经被过户到了顾家人名下。希望法院能够判决此前的《房屋转让合同》无效。上海法院经审理指出,谈老与顾家人之间成立附赡养义务的赠与关系。
谈老此次撤销赠与之举,实质并非顾家人不愿意履行赡养义务所致。因此,谈老以顾家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为由,提出撤销赠与,缺乏事实依据。综上,对于谈老的诉请,法院未予支持。
法官指出,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,养老问题日益突出,个人通过合同等方式建立赡养关系,不失为社会养老机制的一种有益补充。本案原告系高龄老人,在无亲人照顾的情况下,与同事建立附赡养义务的赠与关系。赠与不可随意撤销,本案中,在被告已照护原告多年,且房屋已经赠与被告的情况下,原告因自身婚姻变化,多次至法院诉讼,欲要回房屋产权,实属有违诚信及和谐社会善良风俗。
需注意的是,法律赋予赠与人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撤销赠与的权利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663条规定,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: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;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;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。
温馨提示: 本文来源于"整理",由"样样知"编辑,以上就是九旬老人找老伴后反悔想要回赠与房子,法院驳回所有内容,如有问题请自行判断,转发或引用请将http://www.yangyangzhi.com/m/minsheng/379444.html做为出处。